吳維傑老師 target="xml" content="namespace prefix = o ns = \"urn:schemas-microsoft-com:office:office\" /">?>
一、 造成離婚的原因
n 1.外遇問題
n 2.溝通不良
n 3.經濟分配
n 4.婚姻期待
n 5.親密關係
n 6.子女教育
n 7.姻親介入
n 8.環境因素
n 9.危機處裡
n 10.女性意識
二、婚外情的探討
◎ 1.外遇問題-婚外情的類型
n 精神外遇-受制於禮教或其他原因,只有性幻想,沒有肉體接觸。
n 一夜情-受不了誘惑而發生肉體關係,感情在原配身上。
n 風流本性-是一種性癮,常見的習慣性外遇—以各種形式的性接觸,例如援助交易-以類似協助完成學業為由,提供金錢與性服務的交易
n 代替配偶-兼有婚變的多個原因,努力無效而心灰意冷,打算另起爐灶
◎ 2.親密關係不協調
經文: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;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除非兩相情願,暫時分房,為要專心禱告方可;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,引誘你們。(林前7:4-5)
親密關係不協調造成的結果
經文:「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,也不可託他辦理甚麼公事,可以在家清閒一年,使他所娶的妻快活。(申24:5 )
n 無知--不了解兩性的生理結構與功能
n 無趣--女性因無知與不適造成冷感
男性因女性的反應而充滿挫折感
n 無情--缺乏培養「少年夫妻老來伴」的身體記憶
n 不健康—腰酸背痛、泫然欲泣、情緒起伏
n 不快樂—感受不到被愛與被需要
n 不滿足—男女都有的--被利用與空虛感
n 不想白頭偕老—
●本課目的:
整理離婚與外遇的成因,使基督徒輔導員知道如何以聖經為根據,陪伴婚變者澄清問題、整理資源、走過困境、進入改變模式。
●課程大綱:
附件1—簡報—透視離婚與婚外情
●個案討論:
附件2—個案基本資料表單
●經文應用:
1. 澄清問題: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;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。(箴9:10)
倚靠聖靈從複雜的婚姻問題裡找出癥結,負起自己的責任,從可行處著手,規劃出改變模式的步驟。
2. 整理資源: 在神有智慧和能力;他有謀略和知識。(伯12:13)
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,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,謀略和能力的靈,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。(賽11:2)
了解過去用過哪些方法,為何無效,又有哪些方法是可以沿用的,哪些資源尚未取得,取得的管道如何…。
3. 走過困境: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,從幔子經過,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。(來10:20)
想法與做法的改變使得未來充滿不確定感,因為充滿未知,所以會困惑、迷惘、傷心、難過、各種疑慮、擔心、害怕、憤怒…..,這時候需要朋友的支持與輔導的專業陪伴,使能堅定的繼續往前走。
4. 進入改變模式: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(林後5:17)
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,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。(加6:15)
這是最難的部分,有70%的人走回頭路,只因為:我也知道在我裡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。因為,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(羅7:18)
所以我們需要隨時倚靠聖靈:感謝神,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(羅7:25 )
●參考資料:(參考書目或網站或其他資源)
n 1. 愛之語
n 2. 為婚姻立界限
n 4. 使愛妻快活
n 5. 為孩子立界限
n 6. 堅韌的愛
n 7. 婚姻輔導學-結婚、離婚與再婚
n 8. 窗外依然有藍天
● 輔導經驗分享:
1.太快給建議,顯得不專業。
2.不知如何給家庭作業,淪為高級垃圾桶。
3. 太多自我表白,致主客易位。
4. 自以為是或失去耐心而替個案做決定。
5. 未了之事影響輔導品質與成效。
6. 害怕衝突或真理根據薄弱--導致不敢對質。
7. 太多同情心掩蓋了事實,也不公平--可憐之人,有可恨之處。
8. 未能敏銳於聖靈的提醒,導致無法立即行動。
9. 若能突破以上障礙,通常能經歷聖靈同工同行的喜樂與滿足
● 結論:
每個人都有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,癥結點在當局者迷,個案往往想要藉由身邊的朋友,或輔導員去改變配偶,自己卻看不到--種甚麼就收甚麼的道理。若身邊的人能給予尊重、同理心和真理的啟發,通常都能促使其得到更新的力量去經營上帝所設立的婚姻,並享受在其中。
分組問題討論:
1. 外遇發生的責任在哪一方?
雙方都有責任
2. 外遇發生的時間點為何?
不見得是七年之癢
任何時間都有可能
3. 如何防止外遇的發生?
憲明與妙色的做法
仁峰與淑惠的作法
4. 外遇發生的結果一定是以離婚收場嗎?
不一定,但外遇當事人有沒有徹底悔改是關鍵,太快原諒反阻礙外遇當事人得幫助的契機—包括受懲罰與接受治療—參考戒酒的12步驟
1. 離婚後如何重建新生活?
1.情感的分離
2.經濟的獨立
3.親友的陪伴
4.未來生活的規劃
2. 離婚的人可以再婚嗎?
1.離婚的原因是否符合聖經原則
2.與原配偶復婚或新的對象
3.做再婚輔導--避免前婚姻的傷害帶進新的婚姻生活.